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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6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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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2-16 13:47:42

四十七、郭桓案受到衝擊最大的是糧長

空印案懲治的是縣級官吏,屬於“塊”,郭桓案則是對六部系統的次大掃蕩,屬於“條”,在朱元璋看來,腐敗的源頭在六部垂直系統,而郭桓本人則是第一個體驗“治亂世用重典”的部級大員(其推原中外貪墨所起,以六曹為罪魁,郭桓為誅首)。

人們常將兩案相提並論,事實上從處理的規模和涉案人數上看,兩者並不在一個重量級上。

關於郭桓案,《明史?刑法志》記載:“郭桓者,戶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趙全德等與桓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懷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官員李彧、趙全德等人勾結戶部侍郎郭桓共同舞弊,侵盜官糧,下令調查。同年三月,御史餘敏、丁廷舉告發郭桓利用職權,勾結李彧、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貪汙,其事項有:

(一)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

(二)私吞浙西的秋糧,本應該上繳四百五十萬石,郭桓只上繳兩百多萬石。

(三)徵收賦稅時,巧立名目,徵收多種水腳錢、口食錢、庫子錢、神佛錢等的賦稅,中飽私囊。

朱元璋大怒,決心掃蕩糧稅系統的貪官汙吏,在全國範圍內搞了一次反貪汙運動,他令審刑司吳庸負責拷訊此案,指示要層層追贓,戶部——布政司——府——州——縣一查到底,並要求官員如實退賠。這種順藤摸瓜、刨根問底的查案方式,牽連到全國的十二個省,牽涉人員有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等,涉案金額為精糧兩千四百萬石。朱元璋下令把中央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直隸和各省的好幾萬人關進監獄或處死,被攤派到的納稅大戶也跟著遭殃,中等人家大多數因此破產(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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