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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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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08-08 23:18:03

那天我被幾個民警帶走之後,金明他們幾個人包括侯湘雪也跟著一起去了派出所做了筆錄,只不過沒在一個房間,所以我沒看到他們。小群還特意的跟我說,侯湘雪出了派出所只後,還想上去跟他們幾個人說話,不過在被小群怒罵了一聲賤貨破鞋之後,就又低著頭走了。三人在派出所門口商量了一下,事到如今,能幫到我的也只有一個人了,那就是杜老五。於是他們想到就做,給杜老五打個電話,問清了地址之後就立馬開著車去找他了。

杜老五當時正在地攤上和幾個人在喝酒。金明也沒顧慮面子不面子的問題了,當著幾個人的面,就把這件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老五聽完,包括和他一起喝酒的那幾個人,都拍著桌子大罵了起來。直罵王燦不是個東西,在道兒上混的,面子比什麼都重要,上了別人的老婆,這樣說出去不但別人丟人,自己也跟著丟面兒。然後金明跟杜老五說,希望他能幫幫我。杜老五當時只是說知道了,這件事情他會處理的。然後便讓金明他們幾個回去等訊息。

日期:2013-08-08 23:20:49

過了一個星期,杜老五那裡還是沒有傳來訊息。金明急了,就在他想去找三峰幫忙的時候,杜老五終於打來了訊息。電話裡說王燦的父親要跟他說說這件事情,然後他讓金明他們三個人跟著一起去。杜老五後來跟我解釋過,他那個時候也一直在等,因為雖然王燦上了我的女朋友,但是我也打了王燦,這兩件事等於說是一筆勾銷了。如果按規矩說,之前過年的時候杜老五幫我們出頭,意思也就是說我們都是杜老五的人,而王燦勾引我女朋友就是不對在先,也等於沒有把他杜老五放在眼裡,所以這件事情只要王燦或者他父親和杜老五通個信,然後賠王燦點錢。這件事情也就等於說是完結了。這是合情合理,也合規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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