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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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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在以往偵破變態連環案件時,通常兇手的首起作案是最具突破性的,每個殺手都不是天生的,他們成為連環殺手都有一個由開始到發展直至成熟的階段,而開始時總容易犯下些錯誤露出破綻。但“407案”則截然不同,無論前兩起案子做的如何驚悚、如何完美,它們都只是個鋪墊,兇手真正在意的是第三起案件,也就說本案中具有研究價值的是最後一次殺人。可是韓印要問,為何要有前兩起鋪墊呢?為何要刻意選擇變態犯罪歷史上最為著名和最為殘忍的兩起懸案呢?就如韓印前面曾分析的那樣,兇手可能想對世人訴說第三起案子亦是懸案,可前面準備的如此繁瑣,卻只為傳遞這樣一個簡單的資訊,是否太過頭重腳輕了?動機應該不會如此單純,韓印覺得兇手可能除了傳遞“懸案資訊”以外,更看重的是如何最大限度的“惹人矚目”,而這一動作所對映的,是兇手“急迫”的、“賭博式”的、“孤注一擲”的情緒,那麼是什麼背景促成兇手這種心理的呢?

其二:上面說了,兇手作案的側重點在第三起案子上,也就說他整個作案的動機很可能就是想為當年的兇手鳴冤?想找出真正的兇手?那麼放眼所有與白秀雲一案有牽扯的人當中,誰最在乎這兩點呢?

其三:首先來還原一個事實,那就是白秀雲當年並未遭到過**,這一點“407案”的兇手顯然是知道的,所以在他第三起模仿作案中也未出現**行為。那麼誰能瞭解這一事實呢?當年的兇手肯定知道;再一個核心辦案警察也會知道;另外還有誰會知道呢?不僅僅是這些,關於白秀雲一案中所有案件記錄最終都被歸檔秘密封存,除了當年的兇手和核心辦案警察之外,那麼“毒打臉部”、“**塞入蠟筆”,這兩個案件細節還有誰會知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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