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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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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起一句不知道誰說過的話,所謂的自由其實並不是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而是你不想做什麼的時候就可以不做什麼。按照這個邏輯,此時此刻的我失去了自由,因為我不想像一隻無助的動物一樣被關進籠子,但是這已經由不得我來做決定。

日期:2016-09-15 14:09:38

在最後一道門之前,我們等了很長時間,直到一個醉醺醺的人出現在我們面前才結束了趙隊臉上的焦躁,取而代之的是一副諂媚的笑。

派出所刑警隊的人討好看守所的人不是因為看守所級別更高,而是因為看守所是派出所的下家,既然要刑拘,把我們送進看守所是他們唯一的途徑,他們才不會把我們關在刑警隊或者派出所37天。那樣,不僅要面對我們吃喝拉撒的問題,還要供專人對我們進行看管,還有諸多想到的想不到的麻煩。所以我們只能被移送到看守所。

看守所是有自己規定的,某些情況下可以拒收的,比如患有嚴重疾病的。具體規定不得而知,我只是聽說看守所有一個指標——零死亡率,也就是說現如今的看守所是不希望有在押人員死在裡頭的,這直接關係到領導的政績和下邊幹警的收入,所以貨色不好看守所拒收的事情也不是沒有。如果被拒收,就只能由辦案單位自行處理,放了吧費半天勁心有不甘況且案卷已經提交市局,養著吧實在是吃力不討好辦,就等於是把貨物砸到自己手裡。所以,不管是討好還是騙還是哄,一定是要把人留在看守所的,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辦案民警才不得不屈尊賠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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