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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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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孫正權居然拉著自己的大名招搖撞騙,面對自己的質問,還大言不慚的說公器不可私用,他不屬左武衛,無權呼叫兵卒。但是蘇小義不同哇,他是左武衛行軍參軍,正兒八經的上官,叫幾個人搬運點東西沒什麼問題吧!

蘇小義看著自己手中的腰牌:“老孫,你說我這個腰牌代表著多大的權力?能定人生死嗎?”說的孫正權一哆嗦,腦袋不由的發涼。

“能不能定人生死不敢說,起碼在左武衛一般的兵卒絕對不敢得罪你。大唐律法,兵卒冒犯上官,輕微者杖三十,甚者六十,再甚者一百。杖一面板龜裂,杖十血肉糜爛,杖三十傷筋動骨,大軍規曹手法嫻熟,要想殺人性命,何需杖十。一杖斃命者數不勝數。這小小腰牌,分量著實不清啊!”孫正權身為太醫署丞,在太醫院每天能見到因各種原因被杖責的人,上至國公,下至奴僕,蓋莫能外。

只是結果天壤之別。

同樣的三十杖,國戚勳貴起身之後依然生龍活虎,走路帶風,還不忘和用刑之人抱怨墊在屁股上的墊子太硬,一次需要改進,換上狐狸皮的才好。用刑的小吏點頭哈腰的表示十分贊同,大人提的意見自己一定上報,不到之處即可整改,爭取下次大人在蒞臨指導的時候有全面的改觀。

如果是宮裡的奴僕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求爺爺告奶奶的花錢找門路,就為了能在捱打的時候讓人手下留情,不至於命喪當場,三個月能下床那都是自己人。花錢到位了還好說,只要宮裡沒有下暗示說杖斃,一般都是意思意思,打個皮開肉綻,血淋淋的煞是好看,回去上點藥,在床上趴幾個月就好了。如果錢花少了,那就不好意思,本官秉公執法,三十杖一下也不能少,每一下都得經得起審查,不然對不起這份得罪人的差事。至於你身子骨單薄,不禁打,那就管不著了。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您就撅起屁股看天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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