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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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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間閣樓的用途也很奇葩——專門晾曬臘肉香腸。

肖蠻蠻腦補了一下滿屋子懸掛“臘肉香腸”的情景,忽然想這不就是傳說中的酒池肉林嗎?

肖蠻蠻狐疑地問“他們全部搬去縣城,靠什麼生活?”

總不能吃房子吧?

“唐小可希望呂亮也快點發財,所以慫恿他單幹,據說,他們兩口子和她孃家的兄弟一起在做抖音,詳情我也沒問。而呂明則和我父親一起在縣城開了一家雞樅油小麵館,呂亮每週來幫忙三天,拿一份固定工資……”

這小麵館,當然是呂林出資。

因為有呂林這個活招牌,有流量宣傳,未婚的呂明也很踏實(沒人在旁邊幫著作妖),所以,不到兩個月,竟然回本了,現在已經略有盈餘。呂明長得高大憨厚,加上在縣城有房子,據說前來做媒的人不少,但是,呂明明顯和二哥不同,不想那麼快結婚,說自己這麼年輕,一定要多掙點錢,等徹底自立了再結婚(不能一輩子啃大哥)。

這一點,令呂林特別欣慰。

“呂明做店長,管理一切,我爸和呂亮都拿固定工資,其餘一切家眷不許插手,哪怕我媽主動來幫忙都不能拿一分錢(所以她們再也不去了)。年底如有盈餘,就按照合約分紅。我跟他們簽署的合約寫得很明確,如果作妖,直接開除……”

這一招才是殺手鐧。

那份穩定的薪水,對於唐小可一家來說,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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