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天打孩子,閒著也是閒著。
陳易喝著茶水,聽梁實講他的整人技巧。
“先是要定案,故意傷害罪最容易整。你去開一個傷害證明,比如淤青之類的,然後過兩天再去報案,那時候淤青也該沒有了,傷害證明就是主要證據。”梁實說著一笑,道:“這個傷害證明有講究,要是折騰個普通人,到警局的定點醫院開出證明來,找個派出所的副所長,就算是定案了。不過,聽說對方都是外商的保安,要是有門路的話,最好在軍隊的醫院裡開了證明。這樣警察不能找軍醫麻煩,證明就成真的了。”
陳易聽了就笑:“那故意傷害判幾年?”
“一年也行,三年也可。”梁實吸溜了一口茶,道:“只要弄進拘留所,那小子一輩子就算是完蛋了。隨便兩個青皮找他麻煩,打上兩架,又能加判。要是氣太大,後面再整……”
梁實捲起袖子,給兩人都倒上茶,說道:“我去和那幾個小子談談?若是放棄民事賠償,拘留所呆一半年就算了,在場很多人都看見,是他追上去的。”
“那你有心了。”陳易自己沒當回事。
梁實開心的很,趕緊打電話說去了。
一會兒,陳易已經上了猛禽,準備回宿舍了。
梁實走過來,臉色卻有些不大好。
他那件阿瑪尼的西裝,抖抖垮垮的,像是揉皺的破夾克,翻蓋手機也沒有合上。
“怎麼了?”陳易主動問道。
“他們把人給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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