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是以無名氏的身份匯過去的。
所有的事情完畢,她沒有驚動康領導。
康領導受賄是事實。這個男人註定要吃政治飯,要常在河邊走,為了讓他不溼腳,那麼只能讓他溺水,一次喝個夠,他以後必然就會走得小心翼翼。
犯了錯,就要擔起錯誤的後果。
她知道陸滌飛不會放過他。省紀委來了專案組,幾個局級幹部被雙規,康領導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但那時他已經不能輕舉妄動了。即使他把那個洞填上,也是馬後炮,反倒露了馬腳,他只能按兵不動。
他一個不能自保的泥菩薩,半截身子下了水,心裡面念念不忘的卻是她。
後來,華興出事。康領導知道這次不會再僥倖了,他要她等他十年。
其實,白雁在那時把房產證收條、捐款收據拿出來,康領導可以不必雙規,城建市長也可以保住的。
但白雁想要的是一個能給自己安全感的男人,能讓自己一覺平安睡到天明的老公,而非一個僥倖逃脫的官僚。她要他嚐到受賄的後果,要他痛、要他反省、要他學會自律。
有過這次慘痛的經歷,再重拾自由,康領導想必是感慨萬分吧!
為什麼她沒有感到很開心呢?是啊,他有點讓她心累了。
從伊桐桐到受賄,一個男人還要怎麼惡劣!她並不長袖擅舞,用盡了心力地這麼守著他,他帶給她什麼了?
有時候,人難免會有一點想斤斤計較。
“康領導是個大壞蛋!”白雁低低地罵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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