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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她弄到了需要的液體,放置在顯微鏡下觀察。
“天吶,你們快看,世界上竟然有如此美麗複雜的細胞!它的分裂速度好快啊,最起碼是人類的一倍。”
這種電子顯微鏡,直接看上面的電子螢幕就好,旁邊的人自然看得清楚。
然而,這些門外漢並看不出這細胞有什麼好看的。
凡娜莎眼珠轉了轉,似乎想起了什麼,她用一根很細小的樹脂針管刺破了自己的小指肚,讓自己的血細胞與那東西的細胞相遇。
這一刻,奇蹟出現了。
凡娜莎的血細胞開始消失,這樣說或許不夠準確,更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融合。
當那東西的細胞遇到凡娜莎的血細胞後,開始吞噬包圍血細胞,隨後這東西的細胞也發生了極大的變化,顯而易見的,他融合了凡娜莎的血細胞,並且把凡娜莎細胞內的一些特性留在了自己的細胞內。
“上帝啊,這是上帝才能擁有的神奇!”
凡娜莎極為興奮,她指著螢幕,聲音都有些顫抖道:
“你們看,這隻動物擁有鱷魚最鋒利的牙齒,兔子強力的後腿,獵豹一般善於攀爬的前爪,天牛最敏感的感應觸角,蜻蜓一樣的複眼,這代表著,這隻動物的細胞會選擇性的融合其它物種最優秀的地方,然後體現在自己的生命體上。
你們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
眾人搖頭。
凡娜莎的臉色都有些潮紅。
“你們想一下,如果這東西的細胞融合了癌細胞,獲得了癌細胞無限分裂不會死亡的特性,那就意味著會出現一個長生不死的生命體,天吶,我要把這東西帶出去,人類距離神便只差一步。當然了,這只是一個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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