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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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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浩拍掉金秀妍撫摸在自己肚子上的手,金秀妍也不在意,繼續騷擾金明浩。金明浩只能跑回自己臥室,換上衣服。說起金明浩和金秀妍的關係,那要從1996年說起,那時金喜善接了一部戲,金明浩剛好在裡面演金喜善的弟弟。

那時,金明浩才6歲,小孩子嗎,小時候看不出來是男是女,當然要從衣服上分別,金喜善在和金明浩演了幾場對手戲的時候,金喜善就從心底喜歡上這個年僅6歲的小男孩,連帶著金喜善的助理和化妝師經紀人也喜歡上這個漂亮又懂事的小男孩。本來要是金明浩大一點的話,18,9歲的話,經紀人肯定是要阻止的,原因大家都懂得,傳緋聞嗎!

但是當時的金明浩他太小了。才6歲,6歲能幹什麼啊,金喜善的經紀人也就當金喜善認了一個弟弟罷了。但是金喜善的經紀人沒有想到是,她們劇組的所有人都喜歡上了,這個前輩在節目裡提上一句,那個前輩提上一句,一來二往,觀眾們也就知道了在劇組當中有一個非常受人喜歡的小男孩。

金明浩在劇組當中經常會受到前輩的禮物,女前輩是零食,玩具。男前輩則是逗弄金明浩,可是金明浩才6歲啊!哪裡會懂事啊!經常就會被逗哭,而逗弄金明浩的前輩,就會被所有女人和虛情假意(心思不在金明浩身上)的男人們一頓數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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