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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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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藥”又稱“虎狼之藥”,若不是重病者,輕易不會使用,畢竟對身體難免會有損傷。

所謂沉痾下猛藥,除非是病入膏肓的情況下,賭一把生死,正常人根本不會去吃這種東西。

而猛料則不同,從褒貶兩方面理解都可以。

周興國一陣冷笑:“知道你要抵賴,不過你說的也未免太嚇人了吧?別說什麼鹿茸、當歸,就是那百年的野山參,市面上也根本買不到。據說魔都之前確實出現過一根五十年份的野山參,很快就被人高價收購了。那根五十年份的野山參都賣出一百三十萬的天價,何況百年?難道那根野山參是你買的?哈哈,真好笑,這是這些年來我聽過最好的笑話了!”

“說得不錯,那根野山人參確實不是我買的,而且年份也不足,用來炮製藥物救人性命確實不錯,不過還不夠資格進我的藥膳,烹製‘三星粥’。”

徐陽一臉淡然,不屑地說道。

金耀華一陣蛋疼,那根他花了足足一百多萬高價收購來的人參,即便是他也是視若珍寶,現在在徐陽眼裡,連做藥膳的資格都沒有……

這牛,吹得有點大。

周興國就更不信了,五十年份的野山參都要賣到一百三十萬,百年的野山參,沒有個五六百萬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五十年份的野山參,或許山野之間偶爾還能獲得,屬於往年挖參人沒能尋到的漏網之魚,而百年的野山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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