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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唯信難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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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唐讀: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

(《資治通鑑卷二》,顯王十年,公元前三五九年)

馮唐譯:

商鞅變法的內容定好了,但是擔心老百姓不信,沒馬上公佈。在秦國都城街市南門立了一個三丈高的木杆,下令:“能搬到北門去的給十金。”老百姓覺得奇怪,沒人敢動。再次下令:“能搬到北門去的給五十金。”有個楞頭青真的搬了,馬上給了他五十金。於是下令變法。變法一年整,秦國都城裡說新法不便的人數以千計,於是太子犯法。商鞅說:“法令不行通常從上面開始。太子是國君的後代,不能上大刑。揍他師傅公子虔,黥他師傅公孫賈。”第二天,秦國百姓都嚴格遵從新法。新法施行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中無賊,百姓勇猛作戰,私鬥不敢,國家大治。有些最初說新法不便的人,又來誇新法好。商鞅說:“這些都是亂法的人。”把這些人都發配邊陲。這之後,再也沒有人敢議論新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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