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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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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自始至終都迷戀這些東西,經常跟我們牛逼,說他跟哪位詩人喝過酒,又跟什麼藝術家吃過飯,我本儒雅,還能禮節性地哦哦兩聲,王大頭這粗人就極不耐煩,總要潑李良一頭冷水,“又是你掏的錢吧?說,花了多少?——700?你先人哦,700塊給我們買酒喝不更好?”我在旁邊笑得打跌,這時李良就要翻起白眼,說王大頭是個夯貨,是個吃貨,腦子裡全是大糞,簡直有辱斯文。

李良又瘦了一些,臉色發白,不過精神還好。他戒了酒,也不大說話,一晚上都默默地聽我和王大頭談生意。只有酒樓老闆過來打招呼時,他臉上才出現一點血色,討論了半天成都的文藝界現狀,王大頭聽得直打呼嚕。飯還沒吃完,李良就坐在那裡哈欠連天,清鼻涕直流到嘴裡,眼中黯淡無光。我問他:“來事了?”他不答話,搖搖晃晃地拿起皮包,一歪一歪地走進衛生間。王大頭看了我一眼,嘆口氣低下頭去,我的心一直沉到水底,狠狠地咬著筷子頭,想李良算是真的完了。

94年我和李良一起坐火車回成都,正好碰上民工們回川,兩個又黑又髒的壯漢坐在我們的位子上嗑瓜子,弄得到處都髒乎乎的。我上去要求他們讓座,他們不但不聽,還罵罵咧咧的。我一時火起,掏出王大頭送我的蒙古菜刀就要砍他們,李良說我當時的表情就象潘金蓮看見嫪毐,又色情又恐怖。那兩個傢伙看我一副二百五的樣子,估計不太好欺負,悻悻而去。坐下後我向李良介紹牛逼的心得,“寧可被人打死,不能被人嚇死。”他說打死也好,嚇死也好,都是死在別人手裡,算不得真牛逼,“大丈夫應當自己主宰生死,與其被殺,不如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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