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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Ⅱ “不謀而合”的《物種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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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令達爾文目瞪口呆的信

關於達爾文的第二個謎題就是,他不是20多年一直拖著不動筆嗎,可是為什麼從1858年到1859年,僅僅一年時間,他就把這本書給寫出來了呢?這就牽扯到科學史上的一樁公案。1858年發生了這麼一件事:有一個英國人叫華萊士[1],這個人比達爾文年輕十幾歲,是個科學瘋子,但是是屌絲出身,家裡什麼錢都沒有,一生熱愛科學研究。他先跑到亞馬孫叢林搞科學研究,記錄了大量資料,又蒐集了幾萬種標本,然後託一個船運回英國,可是這個船突然失火,所有資料全部報廢了。但華萊士繼續頑強地奮鬥,後來又到馬來群島,就是今天的東南亞,在叢林裡面又開始搞這種科考。

1858年他得了瘧疾,非常痛苦,在叢林中養病。養病期間突然靈光一現,自己琢磨出了一套關於生物進化的理論,然後又用三天時間寫出了一篇論文。寫完後自己看怎麼都覺得好,然後給誰看看呢,他就想到了達爾文,就給達爾文寄去了。達爾文老人家還在家慢慢騰騰養病,種蘭花、養鴿子呢,一看這篇論文,頓時傻了。為什麼?因為這篇論文中幾乎所有的思想跟他正在醞釀的這個物種起源幾乎一模一樣,幾乎就是他後來寫的《物種起源》那本書的提綱,連裡面的用詞都一樣。

老人家拖著病體陷入了長時間的痛苦思考。怎麼辦呢?他有兩個辦法:第一個辦法就是幫他把這篇論文發表。因為華萊士把論文寄給他就是希望他幫忙推薦發表,他是老前輩啊!但是如果推薦發表了,達爾文這20多年算是白忍了,從此以後提到進化論那就叫華萊士主義,沒他達爾文什麼事了,這還真是捨不得。就像在打牌的時候,已經做完了聽牌,聽了好長時間,突然有人點炮,這個心態真的是受不了。可是他又不能不讓人家發表,作為一個英國紳士,怎麼能夠讓自己的論文先發表呢?更何況這個時候他還沒開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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