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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路易威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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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家又髒又破的小館子裡。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飯,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筆來顯擺,說這筆真好寫,你猜值多少錢?這舉動確實有點輕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諷地笑了一下,什麼話也沒說。我十分沒趣,訕笑著給自己找臺階下,說其實不值什麼錢,這是吉利剃鬚刀的贈品,那剃鬚刀才賣 25元。這時感覺有人看我,我扭過頭,一個又瘦又幹的中年人正盯著我笑,說你喜歡筆啊,我點點頭,他走過來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鋼筆來,說喜歡筆的肯定不是壞人,這個就送給你吧。我又詫異又害羞,紅著臉推辭,說這怎麼好意思。他一直笑,說拿著吧拿著吧,這筆挺好寫的。然後神神秘秘地問我:“你有沒有發現咱倆挺像的?”

我那時剛大學畢業,總以為自己有兩米多高,其實決不會比北大的雙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這筆值多少錢,糊里糊塗就收下了。不過我可沒發現自己有哪一點像他,我雖然長得不太像人大代表,畢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輕,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換,我還真就不大願意。當然,他要有個千兒八百萬的,那就另說。天知道我多想當個有錢人。再說他長得也不特別像李嘉誠,再說李嘉誠也不會到這種地方吃飯,再說,嘿,我倒是認識李嘉誠,可惜李嘉誠不認識我。

過了不久,我就從原來那家單位辭了職,在一個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員的差事,每天拿著那隻筆寫寫劃劃的,感覺確實是好寫,又流暢又順滑,拿在手裡也沉甸甸的,頂部還鑲了一塊玻璃,每當太陽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閃一閃地發亮,看起來是挺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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