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掐成鬥雞眼的龍鳳二族,大夥一致將兩族排外,不算在內。
元始不願意殺秦風沾因果,不代表著他會把秦風帶回家。前面也說過了,除了老子和通天,元始基本不把其他人當人看,現在秦風想攀關係抱大腿,元始第一個拒絕,“你有何資格?”
秦風抖抖毛絨絨的獸耳,一臉認真,“我比較萌。”
不懂萌物的元始拎著自家弟弟打算想走人。
一看大腿要跑,秦風急了,“大佬真的不考慮下,我九年義務教育出身的,洗衣做飯無所不能,說段子賊溜的那種。”
通天那句有緣還沒說出口,元始直接堵了通天的嘴,側頭餘光看向秦風,“會論道嗎?”
當下洪荒最流行最有逼格的聊天方式,如果你論得一手好道,並且樂於和別人論道,那麼你的身價會直線上升,成為大佬口中的座上賓,捧在手裡的小心肝。
政治課滿分的秦風回答,“我會馬哲。”
元始得出結論,廢物一個。
他踏上祥雲,領著通天打算回家,一直耍嘴皮子的秦風說,“我不是在討好你。”
元始面露意外,他停下身轉向秦風,秦風離他只有幾步之遙,背直直挺著,一雙眸子亮如繁星,讓他想到自己的弟弟。
通天也有一雙這樣的眼睛,漂亮又倔強。
“送我衣服的人是通天,點化我的人是通天,甚至對上鳳族,護著我的人還是通天。我知道自己沒什麼能力,在你們眼裡我什麼都不是。但在我心裡通天是我的恩人,我想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報答我的恩人。就算只有微不足道的一點,我也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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