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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港島之猛龍過江 第386章 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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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駝想借林耀的手打入內地。

林耀何嘗不想借他的手穩定港島這邊。

洪興與尖沙咀倪家,註定和他做不成朋友。

東星相對來說與他衝突較小,因為東星的主要利潤是藍冰、誠信貸、夜總會,還有博彩業,群星在這些方面涉足的不多。

沒有和洪興那麼尖銳的利益衝突。

相比偏門生意,林耀更看中正行。

不一開始就做正行,是因為港島階級化嚴重,一流資源都把持在大鱷手中,沒有敲門磚你根本無法進場。

群星就是他手中的敲門磚,身為群星公司的董事長,林耀能和一流富豪平等對話。

不至於人家在屋吃蛋糕,你卻連門都進不去。

所以在他眼中群星是槍桿子,正行是錢袋子,二者缺一不可。

他的敵人已經很多了,哪怕不能和東星成為朋友,他也不想再多一個敵人。

“奪取旺角的時候,東星出兵擋過洪興的路,外界就猜測我和駱駝是不是結盟了。

結盟當然是不可能的,卻不代表我不能把戲演的更像些,給外界造成我已經暗中與駱駝結盟的假象,震懾洪興和倪家的人。

煙霧彈也是好的。”

結束通話電話,林耀端著紅酒坐在沙發上,思考著下一步該怎麼走。

他承認邀請駱駝出演英雄本色中的宋子豪,有拿他當槍使的意思,但是外人看了不會這麼想。

他們會覺得群星的董事長和東星的董事長關係很親密,不然林耀怎麼能邀請駱駝來當男主角,別的公司誰敢請駱駝拍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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