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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為什麼,只因在乎。

隨軍出征的日子,讓我想起了自己曾經受到的訓練。

沒有所謂的男女,沒有所謂的孩童,沒有所謂的柔軟,更沒有一點的同情心。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麼那樣的組織竟然會選我做殺手?

但我卻清楚的記得,當院長說,有好心人送來吃食,讓我們全部去院子裡等時。我們一大片的小孩子全部撒歡兒地跑去院子裡,就怕晚了一分,就分不到甜嘴飽肚子的美味。至今,我仍舊清晰地記得小孩子們那雀躍興奮的表情。

但,我們等了好久好久,從早晨等到中午,有一部分飢餓的孩子就選擇去喝那少得可憐的粥。又從中午等到日落,幾乎所有的小朋友都走了,仍舊選擇喝那可憐的粥。

而我,卻一直站在院子中間,等著。

直到天黑了,有個人走過來,問:“想要吃食嗎?”

我抬起小小的腦袋,使勁瞪著那個人,嫩聲道:“不要我等什麼?”

結果,我成了殺手。

因為,那人給了我一隻小兔子,說:“想吃兔肉嗎?把它殺了。”

我想吃,所以,我殺了兔子。

接著,便沒有了回頭是岸,只能一步步踩著血液下的泥濘,只為當時幼童的果腹。

很奇怪,曾經,為了果腹,我把自己出賣了,而至今,我對食物的眷戀程度竟然一點都不高,只是閒睱時喜歡研究各種烹飪方法,但卻並沒有無肉不歡。

呵呵……

現在想想,自己那時候也夠笨的,院長說有人送吃食,我就一直等,連一點的懷疑都沒有。真說不上自己到底是精過頭,還是傻到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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