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肉多金貴,是他一旦敢露肉,大少爺就敢看畫似的盯著他長看。
於是小鹿就希望自己快點長,長成個虎背熊腰的彪形大漢。他雖然不出門沒見識,可據他所知,當兔子的小子們都是婀娜清秀、不辨男女的品種,而大少爺生得高大,差一點就也是個虎背熊腰。一個虎背熊腰,應該不會再愛上另一個虎背熊腰。
小鹿想長,也的確是真在長。前幾年他長得慢,怎麼拔節也還是少年的面貌和身量,到了他十八歲這一年的春天,他那一身骨架子忽然結實了起來,上嘴唇也生出了一層淡淡的青色茸毛。
小鹿找來一把剃刀,每隔幾天就塗上一臉肥皂泡沫,虛張聲勢的刮鬍子。大少爺也刮鬍子,刀鋒掠過下巴,會刮出嚓嚓的聲響。他的茸毛還細軟著,刮不出聲音來,但是總比沒有強。刮完鬍子洗完臉,小鹿照鏡子,看不出自己到底有多醜,單是心裡暗暗的快樂。
小鹿快樂了,大少爺也很快樂,因為他老子終於還陽回春,又掌權了。
二十二歲的大少爺,已經很明白了事理,甚至成了程廷禮的駐平總代表。軍務他不管,他只管交際。他生得英俊,性情也開朗活潑,又是吃喝玩樂的行家,因為是程廷禮的親兒子,所以替他老子出面應酬之時,也比一般的人更有分量。
☆、第三十一章
在這一年的四月份,程家迎來了喜訊。
前幾年的兵荒馬亂改朝換代,成全了個在夾縫中求生存的程廷禮。程廷禮手下的兵馬有限——也不只是兵馬,他帶了半輩子兵,一直是處處都有限,開疆闢土的功績絲毫沒有,好在他這“有限”也是有限的,沒功績,也沒大紕漏,一路拆了東牆補西牆的過下來,他不但沒把他的隊伍帶散,而且大大的聚攏了一筆財富,既可以供著他自己揮金如土花天酒地,也能把北平城裡的獨生兒子養成花花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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