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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的愛情有什麼值得寫的?
仕途不暢,迫於生計,相濡以沫,不離不棄,白頭到老。
唐明耀嘗試寫了個開頭:
【秋高氣爽八月天,紅棗顆顆綴滿園。出生北方士族大家,家境優渥,七歲便能吟詩,十五歲還在家裡上樹打棗的少年郎杜甫,永遠不會想到,他今後的幾十年人生,會在坎坷與顛沛流離中度過……】
停筆。
想了想,太飄。
切入點也不對。
翻開自己專門去報刊亭買來的《萌芽》雜誌,把新概念作文大賽的理念再讀了一遍,新思維、新表達、真體驗……
杜甫的愛情,前兩個理念他可以在文中傳達出來,但沒有真體驗,不接地氣,給人的感覺,總是隔了一層。
又琢磨了一陣,唐明耀決定從身邊的小事切入。
開篇,寫夜半時分,萬籟俱寂,突然隔壁鄰居家傳來陣陣喧譁,接著是鬼哭狼嚎,一個男人喊“殺人啦!殺人啦!”把周圍鄰居全都吵醒。
人們睡夢中穿衣起身,前去檢視,發現原來是兩口子打架。
因為男人沒本事,掙不到錢,當年結婚的各種許諾,現在一樣沒兌現,日子還越過越難,女人不滿意了,成天在家裡找茬,一點小事就大吵大鬧,這次大半夜的因為打鼾又吵起來了,女人去廚房拿了菜刀要砍人,於是就有了鄰居們聽到的那聲呼救。
鄰居們好心勸架,但發飆的女人沒人勸得住,只好報警,派出所來人調解,鬧到天亮才得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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