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倒也是”,這下李長亨也不能再裝傻了,“幾個小時的時間,足夠他穿過這片森林找到公路,搭車或者乾脆搶一輛車,逃去其他城市”。
嘴上雖然這麼說,但李長亨絕不能真讓威爾認為蘭博已經逃走了。
要不然,這傢伙回到警局,直接先發通緝令,再召集人手搜捕蘭博,那就麻煩了。
“不過,警長,我要是蘭博就絕不敢在夜裡的森林徒步,或者夜晚走山路,萬一受傷,那就等著被野獸圍獵,或者被接下來的警察追上”。
威爾等人一聽,不由點點頭。
生活在俄亥俄這種一半地形都是群山的州里,威爾這些人雖然不是專業獵人,但十幾、二十年的打獵經歷下來,早就是野外生存的好手了。
當然清楚在野外受傷,就等於半條命進了棺材。
接著就聽李長亨建議道,“警長,我要是你,現在就和警局聯絡,通知州警的同時,還向附近鎮縣警局申請,封鎖所有道路,徹查來往車輛。
避免蘭博真的冒險雨天和夜晚走山路,逼著他回到山裡,等明天我們申請大部隊,幾百人一起行動,就不信抓不到他”。
“這辦法不錯”,威爾猛的拍一下自己的額頭,從萊昂哪裡拿出大功率的電臺,和小鎮的警局通話。
等威爾把剛才他說的話,向警局重複了一遍,李長亨這才把揹包裡的便攜小急救箱,扔進木堆裡。
至於通緝令,正常人的思維,在有希望抓到人的情況下,肯定會等明天搜捕過後,沒找到蘭博時,才會按照正常步驟下發全米國的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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