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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撿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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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路上,看到意外之財了,又不想拾金不昧的話,會怎麼做?

我說的是如何把這個意外之財據為己有的事宜。我在這裡就不做出高姿態,討論物歸原主的問題。

大家就不要從道德上譴責我拉。

當然首先是把東西撿起來。

然後呢?

咬一口。必須要咬一口。比如金子首飾,大量財物的錢包。放在嘴裡咬上一口,這東西才會是自己的。

意外的錢財和飛來橫禍,都不是人生的常態,禍福相依。誰知道眼前被他人遺落的財物,到底是個什麼來歷。只有被自己咬了一口之後,才會變得服帖。

聽大人講過一個故事:一個老太婆,在割豬草的時候,在草地裡看見了一個金戒指,正要撿的時候,被一邊的婦女搶先拿走了。

老太婆是懂一點的,就對婦女說:“快咬一口。”

那個婦女心裡慌張,沒有聽老人的話,拿著就走了。隔了幾天,又去割豬草,就被蛇咬了。治傷的錢,剛好和戒指價值相當。

所以啊,見到金器了,就得咬。

有種東西,在路上見到了,絕對不能撿的。

衣服。

無論多麼新,多麼貴重的衣服。千萬別撿。越是貴重的衣服,就越不要撿。

這個衣服是被有能力的人,做了古怪的。

這個方法在民間的神棍裡,很普通,是個很稀疏平常的法術。但是普通人知道的,並不多。

一般這種衣服,都是小孩衣服,是被治過之後。用來轉嫁絕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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