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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搞內閣制度,就不能給他行政權,和起草詔書之職責。
不然又是另一箇中書省,還不如不改。
倒是清朝的軍機處制度,才是完顏璟心中比較理想的制度。
軍機處跟內閣,中書省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皇帝可以不借助中央部門來管理地方,皇帝可以直接插手地方事務。
如明後期內閣,形成了對朝廷各部以及地方所有事務的管理運籌。
皇帝只能藉助內閣來治理國家,並不能直接插手地方事務以及低階官員的人事任命。
就像崇禎一樣,他只有用錦衣衛殺人抓人的權利,而沒有了任命朝中官員的權利。
而皇帝治理國家,不能只會殺人,還要用人,而崇禎就像是缺了一條胳膊的皇帝,只能殺卻不能用。
崇禎要是任命下面的官員沒有內閣的同意,那就是白板聖旨,不具法律效應。
官員也不敢去上任,因為同僚不承認他,朝廷內閣不承認他。
只有皇帝的承認也沒多大用處,對皇帝來說是隻是多了個能多領一份錢糧,卻不能做事的官員。要之何用。
所以崇禎就只能依靠內閣來管理國家。
只有內閣同意了皇帝意見,所有的人事任命以及其他行政命令,才能下達下去。
那要是內閣跟皇帝意見不同,內閣不同意怎麼辦。
那崇禎也就沒辦法了,只能換內閣首輔,換內閣官員,直到換到跟自己意見相同,聽自己話的內閣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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