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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要報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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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涼皮的配方我們也不知道,我們只是從別人手裡進來的貨,這樣以後每街給50文錢保護費好吧。”還躲在桌底下的李清風低頭翁聲弱氣的說道。

其實心裡是打算先給錢拖一下時間,等自己回家緩緩以後,打算回頭在找機會幫這幫人滅了。

“你當我們傻呀,回頭你攤子不開了,我們到哪裡去找你呢?”混混老大不滿的說道。

“不會的,我們就住前面的客棧,這兩天就不出攤了,我要養養傷這兩天,各位大哥這兩天錢是一樣交的,這些錢給你拿去喝酒。”李清風說著把一把錢幣放在混混老大手裡大概有兩三百文錢。

混混老大掂了掂手裡的錢幣,沒有理李清風而是向小混混們叫了聲:“我們走。”直接帶著幾個跟班走了,應該是同意李清風的說話了。

李清風掃了一眼看混混們是真走了,然後就看看周圍的攤子老闆的眼色。還真有兩個幸災樂禍的,其餘人有惋惜,有莫不關己看熱鬧的。

多留意了下那兩個幸災樂禍的,一個賣糖果乾貨,另一個是賣水果糕點。

簡單收拾了一下,李清風先幫二丫送回客棧後。也沒有整理傷,就拖著受傷的身體直接去往官府衙門報案。

到了鄉衙門口,看到旁邊有個擊鼓鳴冤的鳴冤鼓,李清風上前準備敲擊鼓。結果才走到鼓旁邊,還沒拿起鼓錘,站在另一邊,大門口的衙役就走過來問李清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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