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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爾博直到自己生命的盡頭都不記得自己當時是怎麼做出下面這一切的:他鬼使神差的簽下了名,換上外套,沒戴帽子、沒帶手杖、沒帶錢,沒帶任何平常出門會帶的東西。
只是胡亂的塞了兩件衣物,用個小包包起來,然後就旋風一般的跑了出家門。
啊。
他跑得是那樣的快,就像一隻興奮的小鹿,他跑過街道,跑過大磨坊,越過小河,驚動了整座霍比屯。
有人喊:比爾博,你要去幹嘛?
比爾博·巴金斯臉上露出前所未有的興奮與開心。
他的心彷彿要飛起來,只覺得一切都那麼歡快,他找到了當年獨自一人跑去捆糧林尋找精靈時的心情與感激,他大聲的說:我要去冒險啦。
然後便飛快的跑出了可愛的,和平的,總是慢吞吞的霍比屯。
霍比屯的人們面面相覷,齊齊的搖頭。
可憐的比爾博。
他們說:他的瘋病又發作了。
但是我們的巴金斯先生此時已經早就跑遠了。他興奮的跑了有一哩多。
等他上氣不接下氣,好不容易在鐘敲十一響時趕到傍水路,這才發現自己竟然連手帕都沒帶上一條!
此時,其他人也都從綠龍旅館冒了出來。他們一個個或牽著小馬,或在整理馬背的上行禮。
他們帶了很多東西,每個小馬背上還馱著各式各樣的行李、包裹和各種隨身用具。
其中還有一匹非常矮的小馬,顯然是給比爾博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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