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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跟著我走吧!”我又一次衝她眨眨眼睛。
這一次,眨巴一次,卻不能眨巴兩次以上。
物以稀為貴的道理呀!
同一時段裡,我絕不可以濫用萌寵的表情。
前面,我已經說過許多次。
現在,繼續重申一番,以此警惕我的言行,不可以越規呀!
“好呀!一起去吃飯了!”她跟著歡呼起來。
當然,她依然警惕,沒敢放出很大的聲音。
僅僅是我聽見而已。
因為興奮,她接連衝我擠擠眼睛。
我去!她不懂得物以稀為貴的原則嗎?
不過,我真是不反感她這麼操作表情呀!
甚至,我倒是隱隱喜歡上她這般模樣,希望她一直保持下去。
什麼觀點呀?簡直就是顛覆我的判斷了。
不過,我確信,任何言行,過濫的狀態下,一定會招惹到煩惱。
起碼,也是厭煩呀!
所以,我不能按照她的行事原則去言行。
不然,我不是男神了。
雖然,我不算討厭她的言行,可是,她卻不是女神呀!
並沒有深深撩撥到我的愛情念頭。
甚至,我一直在趕她,走遠點,最好,馬上離開我。
可見,她的做法總歸有點問題呀!
按說,我應該回應一句,諸如是是之類的話。
不過,我正要借這個機會甩掉她,沒有情緒去逢迎她。
實際上,我已經算計好了,這種時候,便不要去多嘴了。
只管行動即可。
我的打算是,先把她帶出站臺。
就是說,我們要走出站臺,再說下一步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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