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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上午十點,波爾多地方法庭。
莊嚴肅穆的主庭中,法官、書記員、陪審團都坐在上方的席位上,近二十人。
在審判席的對面是當事人席位,證人席,以及旁聽。
今天參與旁聽的觀眾來了很多,有上百人,座無虛席,這些人中有波爾多當地的頭臉人物、時尚圈知名人士、拿到許可證的媒體人士,以及親友團。
羅卡和利瑪、妮娜、韓莉幾個坐在旁聽席上,正在凱特的身後。
令人驚訝的是,那個叫勞爾的傢伙,竟然打著滿身的石膏,坐著輪椅被人推上了法庭,完美地博得了陪審團成員的同情。
噹噹噹!
庭審開始,被告律師黛拉·科貝爾女士開始申辯,由於巴爾美一方的人將現場的證據以及證物毀的一乾二淨,黛拉拿不出有力證據,明顯處於劣勢。
“法官先生,在4月9日晚上十點,在康曼迪莊園派對結束時,勞爾·巴爾美用迷藥迷倒了米蘭達,並挾制上車...”
黛拉剛開口就被原告律師打斷,“反對,被告律師在誣陷我的當事人”
“反對有效,被告律師,請拿出證據證明你陳述的事實有效”
法官先生敲了敲木槌提醒道。
黛拉女士拿出了一部手機,以及簡訊列印資料,“在事發當晚,我的當事人在緊急尋找米蘭達的時候,收到了一條簡訊,內容是親眼看到勞爾挾制米蘭達上了汽車,這條資訊的發信人是吉賽·邦辰女士,邦辰女士可以作證,這條簡訊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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