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手上的力氣,他的腿下功夫也了得,試問有哪個正常人能一腳把野豬給踢飛出去?我還是懷疑他是不是學嗎少林金剛腿了。
除此之外,這個人還擅長弓箭,這點從他準確無誤地射穿了野豬的腦袋就能看出來了,他絕對是練過。
這年代,除了正兒八經的射箭運動員會練這玩意兒,哪個正常人沒事幹了玩射箭?片兒警能答應?
種種跡象表面,我這是攤上事了。
要不然怎麼會突然跑出來這麼一個人,他口口聲聲說保護我,就這個樣子保護的?我要是一不小心滑下去,非死即殘!
另外,最讓我費解的是他殺野豬這個舉動。
不是說野豬不能殺,用得著一次性全部弄死嗎?他也不怕破壞了這片林子的生態鏈?
總之我可以確定,他是個大男子主義,不會聽取別人的意見,我行我素,非常危險!
他處理野豬的過程很複雜,很漫長,確實也很細心,他剝了野豬的皮,將內臟放到一起,並把其餘的肉切割成不規則的小塊,用好幾個塑膠袋分開裝。
這熟練的手法,誰要說他沒幹過幾個殺人分屍案我都不信!
最後,他拿著裝著野豬肉的塑膠袋出去好幾趟,看樣子像是把野豬肉給扔了,六頭野豬,最後就剩下了兩塊肉。
樹底下血流成河,血滲進泥土裡,已經把這附近的泥土全都染成了黑紅色,林子裡瀰漫著一股令人作嘔的血腥味。
等他最後一趟回來之後,看了眼周圍的情況,也意識到了問題所在,於是他重新把帳篷收起來,裝進揹包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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