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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歷史上白起坑殺趙軍四十萬,為了什麼,原因之一是他給昭襄王背鍋!
不殺掉怎麼辦?
把他們放回趙國,讓他們繼續與秦國為敵?
就算他們不在上戰場,他們回去種地一樣能給趙國提供後勤。
他們生兒育女長大後一樣會是一種潛在的威脅,所以怎麼辦?
只能殺,也必須殺!
可是殺四十萬人,這個鍋太大,大到秦昭襄王自己也不敢背,只能讓白起來做替罪羊!
白起看到自己的上書石沉大海,而昭襄王既不回覆也不給自己加送糧食,白起就明白了。
不止是昭襄王要他殺,從另一個角度上講,也不得不殺!
人家前線大秦,幾十萬官兵就等著這一仗之後升職加薪呢。
白起如果把他們放了,那就等於與全軍將士為敵,斷了幾十萬渴望升官發財的人的財路,即便白起身為軍中主將,這時也不敢這麼幹!
大漢的軍功制傳承自大秦,十七級軍功制是以斬首、俘虜、繳獲來記功。
否則,如果按資歷,那李廣豈不早該封侯了?
所以繞了一大圈說回來,霍去病其實也一樣,對殺俘這種事應該是持默許甚至支援的態度!
所以霍去病軍團的斬首率才能遠高於衛青軍團!
就拿漠北之戰來說,霍去病軍團斬首70443人,而衛青軍團斬首隻有19000人,斬首數目差了五萬多人。
可實際呢,你真正掰開了揉碎了細細研究,真的有那麼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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