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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章 行政制度改革(二)立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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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如果在遭遇重大決策,總統又給予准許時,可以恩允人民議會舉行與召開。筆~趣~閣www.biquge.”,夏冰聽完他們的意見後,給予自己的補充建議。

不過她說的很小心!

畢竟是剛入閣,人言微輕。所以在這些資格較老的部長面前,不敢太過鋒芒畢露。

眾人聽著,細細想了一會兒。就見楊崇點點頭,應允道:“嗯!既然組建了人民議會,就該讓它召開幾次。不然那些頭腦發熱的議員,肯定會覺得我們是在耍他們。”。

到底當前,楊崇不能理政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按照南峰的方法,人民議會,基本沒機會召開。

這樣一來,那些當選了議員的民眾,肯定少不了一番埋怨。

左鵬想了想,附和道:“嗯!確實要讓人民議會,運作起來。像一些憲法上的事情,就可以聽聽人民議會的意見。”。

對於一個國家來說,立法權向來是至高無上的。

之前大明律法,基本是由司法部一力應承與編撰。然後經過內閣的商議,由楊崇拍板決定。

使得大明憲法的話語權,實際上只侷限於內閣這個小圈子。

現在讓人民議會參與立法,算是打破了以往的侷限性。

這也是左鵬參照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後,做出的提議。

儘管不能讓各行各業的人都參與立法工作,但相對之前司法部閉門造車而言,覆蓋面肯定是擴大了的。憲法所囊括的社會問題,也能儘可能性的,惠及到大明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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