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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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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對體育運動談不上喜歡,也說不上討厭,他覺得很多人搶一個球的運動都比較傻,人越多的就越是傻,無論是籃球,足球,還是棒球全是很多人玩一個球,籃球人數同比少一點,相對沒那麼傻,白鹿也是因此才拍板決定加入籃球社。

帶頭大哥決定的事,通常情況下沒有人會反對,不過李馬必個人比較喜歡足球,曾小小的提出過異議,白鹿吩咐熊大熊二將他鉗制高舉至半空,以德服人一番後,離地三尺變成高人的李馬必立即就頓悟了,發現籃球才是星空下最美好的運動,足球什麼的最討厭了。

識時務者為俊傑,不識時務者已死絕,如果手裡有香蕉,白鹿真的想賞李馬必一根香蕉以示獎賞。

籃球館非常大,非常氣派,有一個標準的比賽場館,至少可以容納五千名觀眾,外加六個訓練用場館,籃球館一共有十個全尺寸籃球場,各種設施也一應俱全。

入社申請非常簡單容易,填了一張表格,測量了一下身高體重,只要身體沒有問題的,全都可以透過,新生中報名加入籃球社的不在少數,意外的是女生也不少。

五個人換上球衣球鞋,熊大熊二住那一站,瞧那身高體型就像專門打籃球的,很快他倆就被教練老師拉到一邊給開小灶去了,剩下三個少年被教練列入五短,只能跟著一群同樣被列入五短的新生從基本功開始練起。

籃球的基本功大抵就是運球,傳球,彈跳,投藍,體能這些,基礎練習一般就是練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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