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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唯義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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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張漢卿為了取信於這位老周,前前後後可是做了不少工作。作為前世老菸民,他深知香菸上的利潤那是黑啊,不過沒辦法,誰讓他吸上了這種一天不吸渾身難受的東西呢?今生呢,他自己的這副替身也不是什麼好鳥,不但吸菸,癮上來了連帶上連大煙(鴉片)也用上了,鴉片上癮連九一八事變都管不了了!當然此煙非彼煙,只是說明戒菸之不易。

自打菸草被“引進”中國後,這一行業的管理殊為不易。明朝人談遷在《棗林雜俎》中也有一段較早記載菸草的文字:“金絲煙,出海外番國,曰淡巴菰(Tabacco),流入閩奧,名金絲煙。性燥有毒,能殺人。天啟二年(1622),貴州道梗,借徑廣西,始移其種。葉似薤,長莖,採而幹之,刃批如絲,今世及江南北。崇禎十六年(1643)敕禁,私販至論死,而不能革也。”

看,死亦不能易其性,到清朝,吸菸益發成為一種時尚。為了從民間集錢,清末民初年間也不乏不識之士動過這個主意,建議國家由堵也變為疏,把它作為一種資源加以利用,於是有菸草稅的提議。

後來成為民國第一任民選總理、號稱民國第一流人才的熊希齡為解決增加政|府收入,在光緒三十三年(1907)前後,即先後上書戶部尚書張百熙、度支部尚書載澤,呼籲清政|府儘快施行菸草**制度。熊希齡在給載澤的信中說:“煙之**,英、荷、日等國行之,而皆為國家一大宗之收入,固不以侵佔民利為嫌也如紙菸一項,亦為今日絕大漏卮,目前如不設法,以後積重難返……”他認為,中國每年的稅收很少,而煙屬於奢侈品,加徵煙稅不僅對大多數人的利益沒有什麼影響,而且能增加國家收入,因此應仿效外國,對菸草實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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