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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打輸了胡攪蠻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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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曉旭違背承諾,在第一場比賽失敗後沒有參加後面的迴圈賽,彭巳丁心裡本來就有點不爽。而比賽已經結束,成績冊也下發,他居然來說“比賽不公,要改判”,這不是無理取鬧是什麼?彭巳丁忍不住發火地反問道:

“什麼地方不公了?”

其實彭巳丁完全可以不理他,沒必要反問他什麼地方不公。首先對於董曉旭能夠來參加比賽,已經給他很大的人情和麵子,他應該知道感恩才對。何況按照比賽的規定,如對裁判評判有異議,必須在賽後15分鐘內對大賽仲裁委員會申訴,即便的確是裁判失誤,也不改判,只是處罰裁判,而這一點在比賽之前是反覆給董曉旭交待了的。

而當時董曉旭第二局幾乎是被王磊打得抬下擂臺的,即便不懂搏擊的人都知道董曉旭不是王磊的對手。此時此景,董曉旭來要求改判,彭巳丁都不知道該如何評價董曉旭的行為。“忘恩負義”、“無理取鬧”、“不知廉恥”?總之,彭巳丁修養再好,也忍不住想發火。

對於制定的“比賽不改判,只是處罰裁判”的規定是一個常識,一般局外人會有點不理解,但規則就是這樣。而如果你當過裁判和教練後就能理解,這樣的制定有它的道理。

理由有三:一是作為裁判,有他自己的職業素養,不可能也很少有機會徇私。因為比賽時都是電子打分,每個裁判的結果都會立即同時在電子屏上顯示,觀眾、裁判長、教練、運動員隨時都會關注,不要說徇私,連打分打得不好都很難為情,不好交差。二是比賽中裁判很多,即便有某個裁判徇私或業務技術不到位,裁判長髮現他與其它裁判的差異,立馬就會糾正,或者撤換裁判。三是,其它人在每一個位置發現“判得不好”,那只是代表他站立的角度,不如裁判們在各個角度來得公正,何況處罰裁判的規定這可是最嚴厲的懲罰,這關係到裁判的前途,可說直接砸了裁判的武術飯碗,誰還敢徇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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