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了。”
李想把能量方塊塞進呱頭蛙的嘴裡,“等到收服下一隻,我們就換人。”
根據可持續性發展原則。
他認為最好不要等小精靈累了以後,再讓它回球裡休息。
前兩次遇到的野生小精靈基本對呱頭蛙束手無策,比他預想地要好對付,但並不意味著之後的野生小精靈一樣好對付。
每隻野生小精靈都是不同的存在。
“給叩!”
呱頭蛙點點頭,剛才那兩場看上去輕鬆愜意,對手全程沒有碰觸到它,但實則消耗了它不少的體力和屬效能量。
它的保護色是招式,而非變隱龍那種與生俱來的能力,長時間保持也是很吃能量的。
繼續向前。
五分鐘出頭收服兩隻。
一小時收服十隻似乎非常輕鬆。
但老天爺總喜歡和人開玩笑。
李想和呱頭蛙遇到的第三隻野生小精靈,是一隻肥宅兔女郎……咳咳咳,掘地兔。
這傢伙就像它的名字那樣,特別擅長挖洞,看似蓬鬆的耳朵非常用力,哪怕是噸級的巖盤也能輕輕鬆鬆舉起來。
並且,感知頗為敏銳,發現不了呱頭蛙,卻能察覺到它招式攻擊來的方向。
異常難纏。
而在和呱頭蛙纏鬥接近四分鐘後,這個狗屎一樣的野生小精靈竟然挖洞逃走了,速度非常快,比大巖蛇製造地下隧道的速度還快。
李想有心殺賊無力迴天,實在太能跑,再加上呱頭蛙還沒學挖洞,根本追不上。
當然。
他有過放利歐路出來,用波導和招式繼續追下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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