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來看比賽的女孩子會小心翼翼地拿紙墊在臺階上,並且考慮穿裙子適不適合坐的問題。
反正他現在穿的不是空襠的深衣,而是窄袖短裳的騎馬裝。既然不怕走光,身邊又沒有守禮計程車人——且他騎馬騎了一天,兩條腿都軟成了麵條——再為了所謂的好看而選擇不舒服的坐姿,那就是找罪受了。
但這些是不能付諸於口的。因而崔頌並不接話,只揚了揚手中的酒罈。
白普路會意,拍開酒封,仰頭就灌。
崔頌學著他的動作,揭開封泥,往口中倒了一口。
所謂的“最好的烈酒”,度數與現代的啤酒差不多。所幸質量不足數量來補,三個籃球大的酒罈子,若要一口氣喝空,對酒量一般的人而言也是夠嗆。
白普路喝了半壇,終於將土坯罈子放下,視線遠眺,投向對面的小山包。
“為何請我飲酒。”
被當面拆穿動機不純,崔頌十分坦然。
“想要問你一些事。”
“關於部落的不說。”
“人呢?”
“視情況而定。”
崔頌一笑,隨手將酒罈擱置一邊。
“那位‘先生’,究竟是什麼人?”
“階下囚……”
崔頌凝目:“什麼?”
白普路嚥下口中的酒,一把拂去臉上的酒漬:“本該是我們的階下囚,最終卻成為了首領的座上賓。”
……本該?
崔頌沒有插話,以眼神示意對方繼續。
“你知道我們以前是做什麼的嗎?”白普路忽然轉了話題,問了個看似不相干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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