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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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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福明心中受委曲,無處可訴,淚往肚裡流,李莊主卻在旁看得清楚,心中有數。福明平日的表現並無異狀,而且本性耿直,不可能會有偷竊的行為,因而命國清和福明二人立於李家祠堂上,個人舉香發誓,福明不由得馬上舉起獻香,跪下誓言:「如果我福明會做出此不良勾當,願減我壽,並不得好死。」誓畢,即刻插立於爐中,站立一旁。李員外見得國清猶疑不動,不敢立誓,嘴中喃喃自語,不知所云,就把香插上,由以上舉止就可知其大概,因作賊者必心虛,故不敢發誓,因發了誓,會戕害自己,也因為己身良心不安,怎可能照實

立誓。李員外把二位家僮帶至廳堂上,再加審問,到底是誰偷此紋銀?一個是贓物俱證,不敢再辯;一者是因良心不安,要害他人,也不敢理直氣壯的說此紋銀是別人偷的。這時員外問國清說:「你是怎麼知道此款項會在福明的枕頭下呢?又為何你會知道這確實放款的地方呢?你又為什麼不一下指定在別人的住處?你要把原因說明清楚,否則我不饒你!」

國清已受良心的責備,心中開始嘀咕,嘴巴吱唔其辭,更因此不由得員外證實此件事一定是國清所為,就立刻板起面孔大聲斥責說:「你這小奴才,良心被狗吃了嗎?我見你可憐,帶回家扶養,你怎可做出忘恩負義之事呢?今天如果不把詳情實說,我就將你送官府查辦。」國清見狀,心中越感沉痛,破涕大聲嚎哭說:「乞求員外能原諒我年幼無知做錯了事,這次丟款完全是我一個人所為,因我看到福明多方受寵,嫉妒而生,想栽贓於他,使他受辱,才做出這種卑鄙手段,更希望員外能原諒!」李員外果然料事如神,知此事絕非福明所為,因而命家丁將國清拉出門外重打十大板,以資訓戒,打到六大板時,國清已受不了,大聲哀求員外不要再打了,否則我小命就保不住。李夫人原本就比較偏疼國清,在旁見狀,要求員外住手,否則會打出人命,員外受夫人這麼一說,就命家丁停手,並憤怒面對夫人責說:「這還不是妳平常寵壞的,不然怎麼會有今天這檔子事。」夫人啞口無言,員外所說也是實情。國清受夫人搭救,減少皮肉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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