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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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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次和議怎麼看?在歷史上一直有兩種觀點。注意,是“一直”。有些人近年來為秦檜翻案,好像是敢為天下先、好像是顛覆前人觀點,其實是炒現飯。說這次和議是不平等條約,是屈辱、賣國的,痛罵秦檜是奸臣、賣國賊,這是主流觀點,是普遍的民意,也都為大家所熟悉。比如有首詩中就有“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的句子。在這兒就不多說了。我們就說稱讚這次和議的觀點。早在宋代就有人為秦檜翻案,為他開脫罪責了。宋人王明清說:“和議定後,臥鼓滅烽逾二十年,此檜之功不可掩者也”。後來,明代邱濬就說:“秦檜再造南宋,岳飛不能恢復。”郎瑛繼續闡述道:“使急於用兵,徒促淪亡,幫南渡以來,雖多良將,帝常為賊驅,和議之後,故緩民養,國方有久立之規。是檜之心雖私,而和之事則當。”清人王侃說:“南宋屈膝事大,亦畏天保國之道”。清代著名的史學家趙翼也說:“高宗利害切己,量度時勢,有不得不出於此者,厥後半壁粗安,母后得反,不可謂非和之效也”,又說:“以和保邦,猶不失為圖全之善策,而耳食者徒以和議為辱,妄肆詆諆,真所謂知義理而不知時勢,聽其言則是,而究其實,則不可行者也”。當代著名的史學家陳致平先生也說:“宋金和議之後,雙方維持了二十年的和平,給宋朝一個休養生息的機會。所以秦檜的主張和議,從客觀利害來說,其得失很難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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