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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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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舉出例子說明:浙江(杭州)府學教授林元亮,奏章上有“作則垂憲”,處斬;北平(北京)府學教授趙伯彥,奏章上有“儀則天下”,處斬;桂林(廣西桂林)府學教授蔣質,奏章上有“建中作則”,處斬;這些句子裡的“則”,本是“法則”和“標準”之意。但朱元璋不作如此解釋,當時江南方言,“則”與“賊”同音,朱元璋認為顯然是諷刺他作過小偷的往事。尉氏(河南尉氏)縣學教授許元,在奏章上有“體乾法坤,藻飾太平。”這兩句話是千年以前的古文,但朱元璋卻解釋說:“法坤與‘發髡’同音,發髡是剃光了頭,諷刺我當過和尚。藻飾與‘早失’同音,顯然要我早失太平。”於是許無處斬。這一批人都是地方學校教師,只不過代地方官員撰寫奏章,竟招來殺身之禍。當然,文字獄不限於奏章。朱元璋崇信佛教,對印度高僧釋來複最為禮敬。釋來複告辭回國,行前寫了一首謝恩詩,詩中有兩句:“殊域及自慚,無德頌陶唐。”意思很明顯,他生在異國(殊域),自慚不生在中國,覺得自己還沒有資格歌頌大皇帝。但朱元璋的解釋不同,他說:“殊,明明指我‘歹朱’。無德,明明指我沒有品德。”於是釋來複從座上客變為階下囚,處斬。

文字獄是圍堵,八股文是釣鉤。

科舉制度到明王朝,只剩下進士一科,並分為三個階段完成。縣級考試(縣試)錄取,稱為秀才,即初級知識分子。然後才有資格參加省級考試(鄉試),錄取後稱為舉人,即中級知識分子。然後才有資格參加由教育部(禮部)主持的中央級考試(會試),錄取後再參加由皇帝主持(實際上由宰相或宦官主持)的最高考試(殿試),錄取後稱為進士,即高階知識分子。明王朝跟宋王朝一樣,有一項不成文法,非進士出身,不能擔任宰相(大學士)或部長級高階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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