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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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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股東,普通散戶瞭解較少的是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掏空行為。你也許會問,大股東所佔的股份是最大的,掏空上市公司的話,大股東自己豈不是最大的受害人?其實不然,因為它的受益遠大於它的受害。舉個簡單的例子,某上市公司價值10億,大股東擁有60%的股份,散戶擁有40%的股份,在正常情況下,意味著大股東擁有6億資產。但大股東透過一系列手段,將上市公司的資產轉移到自己的名下,比如,將上市公司其中5億的資產轉到了大股東的手中,則上市公司價值就只剩下了5億,這個時候,大股東一共擁有8億資產(轉移的5億加上上市公司5億的60%),顯然是增加了2億資產。而散戶呢?散戶原本有4億,但現在只剩下了2億,損失一半。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具體方法很多,大張旗幟的有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讓上市公司做擔保人等等,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有關聯交易(比如將上市公司產品以極低的價格銷售給大股東、把上市公司的物業以奇低的價格租給大股東)等等。掏空完了上市公司之後怎麼辦?高丨潮丨還在後面——正好有理由進行重組,然後重組之後再掏空……是不是感覺這種模式非常熟悉?——這其實又是那個官員修路例子的一個翻版。

第二個是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與其他公司一樣,上市公司高管主要有董事長、總經理等等,但它還有一個特別的高管,那就是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是專門負責上市公司證券事務的,比如資訊披露、召開股東大會等等。最初是誰為這一職位取名“董事會秘書”如今已不可考,但在中國文化中,“秘書”一詞總難免讓人聯想翩翩,不是想到了在官場上平步青雲的“大秘”就是在金錢上財如泉湧的“小蜜”。但其實董事會秘書是上市公司高管,證監會為了提高在上市公司中負責證券事務領導的地位,強制性規定董事會秘書必須授予上市公司副總級別。確實,在某些上市公司中,董事會秘書有一定權力,不僅在公司事務上有話語權,手下也有幾個叫做“證券事務代表”的兵;而在另一些上市公司中,董事會秘書則是應付證監會與股民的虛職高管,手上無權手下無人。但證監會又要求董事會秘書必須是副總級別,怎麼辦呢?好辦。那就由某個副總兼任董事會秘書,但其實所有的事情都由“證券事務代表”來負責。董事會秘書的名字太長了,於是業內通常簡稱為“董秘”。有這麼一個笑話:某天二位秘書在一起閒聊,秘書甲說:“我真鬱悶。我因為姓董,他們都叫我董秘,但其實我只是一個小秘書。每次有人叫我董秘,真正的董秘都很生氣。”秘書乙道:“你這點小事也要鬱悶?我可比你倒黴多啦。”秘書甲好奇地問:“你有什麼值得鬱悶的事呢?”秘書乙不肯說,最後被秘書甲追問不已,才吞吞吐吐道:“因為我姓卞,他們都叫我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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