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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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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1-05 08:13:52

《曹魏帝國》創作筆記之55:孝獻皇帝建安十二年(丁亥,公元二零七年)

春,二月,曹操自淳于還鄴。丁酉,操奏封大功臣二十餘人,皆為列侯。因表萬歲亭侯荀彧功狀。

十二年春二月,公自淳于還鄴。丁酋,令曰:“吾起義兵誅暴亂,於今十九年,所徵必克,豈吾功哉?乃賢士大夫之力也。天下雖未悉定,吾當要與賢士大夫共定之;而專饗其勞,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於是大封功臣二十餘人,皆為列侯,其餘各以次受封,及復死事之孤,輕重各有差。(魏書載公令曰:“昔趙奢、竇嬰之為將也,受賜千金,一朝散之,故能濟成大功,永世流聲。吾讀其文,未嘗不慕其為人也。與諸將士大夫共從戎事,幸賴賢人不愛其謀,群士不遺其力,是夷險平亂,而吾得竊大賞,戶邑三萬。追思竇嬰散金之義,今分所受租與諸將掾屬及故戍於陳、蔡者,庶以疇答眾勞,不擅大惠也。宜差死事之孤,以租谷及之。若年殷用足,租奉畢入,將大與眾人悉共饗之。”)引自《三國志》魏書一武帝紀

十二年,復增彧邑千戶,合二千戶。(彧別傳曰:太祖又表曰:“昔袁紹侵入郊甸,戰於官渡。時兵少糧盡,圖欲還許,書與彧議,彧不聽臣。建宜住之便,恢進討之規,更起臣心,易其愚慮,遂摧大逆,覆取其眾。此彧睹勝敗之機,略不世出也。及紹破敗,臣糧亦盡,以為河北未易圖也,欲南討劉表。彧復止臣,陳其得失,臣用反旆,遂吞兇族,克平四州。向使臣退於官渡,紹必鼓行而前,有傾覆之形,無克捷之勢。後若南征,委棄兗、豫,利既難要,將失本據。彧之二策,以亡為存,以禍致福,謀殊功異,臣所不及也。是以先帝貴指縱之功,薄搏獲之賞;古人尚帷幄之規,下攻拔之捷。前所賞錄,未副彧巍巍之勳,乞重平議,疇其戶邑。”彧深辭讓,太祖報之曰:“君之策謀,非但所表二事。前後謙沖,欲慕魯連先生乎?此聖人達節者所不貴也。昔介子推有言‘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君密謀安眾,光顯於孤者以百數乎!以二事相還而復辭之,何取謙亮之多邪!”太祖欲表彧為三公,彧使荀攸深讓,至於十數,太祖乃止。)引自《三國志》魏書十荀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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