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其實很簡單,那兩個少年男女,男的叫朱松,女的叫朱芳,男方說女方是自家的童養媳,現在因為父母雙亡,想棄夫別嫁。女的則說男方是自己一母同胞的親兄,父母死後起了不良的禽獸之心,意欲佔妹為妻。兩人是隨流民從河南逃荒出來的,幾年間輾轉各地,老家在河南哪州哪府已經記不清楚,上個月才在此處的破廟中暫時住了下來。吳冠賢拘來其它在破廟中棲身的流民詢問,都回答說的確聽他們兩人是兄妹相稱,但童養媳一般自小收養,與丈夫兄妹相稱亦屬尋常。總之一切旁證都是捕風捉影,查無實據,這樣蹊蹺的案子,又不能靠嚴刑拷問得出真相,即便是包龍圖再世,恐怕也無法辯清。
沉吟良久,吳冠賢舉起了驚堂木。
“噓……別吵別吵,縣老爺要判了……快聽他怎麼判……”門口看熱鬧的百姓一下子靜了下來。
判決很簡單,判朱松與朱芳份屬兄妹,嚴禁婚嫁。
再看朱松,一臉沮喪憤恨,朱芳則是喜笑顏開,對著吳冠賢盈盈下拜,不住稱謝。
“嗐,我還以為縣老爺會怎麼判呢!原來不過如此……”有人小聲嘀咕。
“你們懂什麼,不是世情通達老練之人,才作不出這樣的判決呢。”說這話的,是本城的富戶宋員外,因為中過舉人,所以大家對他都頗為尊敬,今天也擠在門外在看熱鬧。見眾人一臉迷惑,宋員外便為大家細細解釋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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