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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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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拿穩筆,揮手在紙上寫下遒勁有力的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然後將筆一摔,提起酒壺……

是夜,岳飛之子岳雲和岳飛的得力部下張憲,也隨同岳飛一起成為了皇權下的冤魂!

岳飛含冤而逝後,韓世忠怒火中燒,不顧旁人勸阻,當面指責秦檜:“岳飛究竟所犯何罪?你必要置他於死地?”

“謀反!這事聖上早已說明了。”

“證據何在?”韓世忠逼問道。

秦檜十分尷尬。以目前韓世忠在朝廷中的地位,他還不敢輕易得罪,只得含糊地說:“:“飛子云與張憲書,雖未得實據,恐怕是莫須有的事情。”

韓世忠怒斥道:“‘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秦檜啞口無言。

岳飛之死,死在了秦檜所說的“莫須有”三個字上。史學界上對這三個字有兩種不同的解釋,一個是“也許有”,另一個是“不需要有”。究竟是什麼意思,留給古漢語學家去頭疼吧,我們只需要知道,岳飛之死是不是真像秦檜所說的那樣“莫須有”。

傳統觀點認為,害死岳飛的是秦檜,因為岳飛的堅持抗金傷害了秦檜靠求和而謀得的利益,同時也讓他這個主和派在朝廷中的地位岌岌可危。但岳飛是頗受朝廷器重的將領,他的生死事關南宋的存亡,尤其是在對金和約尚未簽訂之際,岳飛和他的岳家軍是南宋討價還價的最大籌碼。金人自雲:“撼山易,撼岳家軍難。”足見岳飛之於抗金戰爭的重要性。而雖然秦檜官任丞相,雖然宋朝民主之風氾濫,但真正拍板定主意的還得是高宗。雖說趙構一心求和,但也不是可以被臣子操縱的傀儡,沒有他點頭,秦檜在怎樣膽大妄為也不敢輕舉妄動。因此可以說,岳飛其實是死在了高宗手上;而秦檜,只不過是在古代“為尊者諱”的陋習下的一隻替罪羊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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