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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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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6-15 19: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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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水餘波(湖南在北宋的大致發展)最後一輯:

999年(鹹平二年),宋真宗命他來湖南擔任潭州知州。隨行前,真宗特召見他說,以前我曾聽人說過你的家世,現在就將湖南交給你了。希望你鎮守湖湘,也像其父一樣安定一方,為朝廷分憂。

當時的潭州,歸宋已30餘年,但馬楚及宋初時的苛捐雜稅仍然照行不誤。馬楚時強令“州人出絹,謂之地稅”;宋初潘美定湖南,“計屋輸絹,謂之屋稅”;農戶借用官牛,歲輸米4解,但“牛死猶輸,謂之枯骨稅”。除此之外,百姓交納茶稅,“初以九斤為一大斤,後益至二十五斤。”凡此種種,名目繁多,不堪負擔。李允則到長沙後,常輕車筒從,察訪民間,深悉其害,遂上奏朝廷“請除三稅”,而“茶以十三斤半為定製”,將多年來肆虐於潭州的弊政斷然革除。

宋真宗以前,湖湘地區近水之地都已開墾,種植水稻,而山田因“水力不及,一委之擦莽”。李允則以開發湖湘自任,鼓勵百姓墾山種粟,還特地規定賦租“並納粟米、杆草”,每月交納的馬當“皆輸本色”。“由是山田悉墾”,“湖南無荒田,粟米妙天下焉。”李允則為官清廉,“身無兼衣,食無垂羞,不畜資財”,十分關心百姓疾苦。他來潭州時,正值隆冬,城內發生大火,災民無家可歸。李允則急令取出官竹借給災民,搭造棚屋。災民因此得有居處,“民無流徒”。一年,湖南發生饑荒,李允則“欲發官康,先販而後奏”,而主持財政的轉運使拘守常規,堅執不可,允則憂及災民,說:“須報逾月,則飢者已無及矣。”次年,饑荒又起,允則“復欲先販”,轉運使又執不可。結果,李允則以著己的家資擔保,才得以開倉粟米,救濟災民,同時又在災民中招募青壯年l萬人入隸軍籍,進一步減緩了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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