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肚子的苦水,語無倫次的說:“大姐,我的錢包被一個女的偷了……我……”
等到列車員大姐搞明白怎麼回事的時候,全車的人都知道我這隻喪家犬了。
大姐狠狠的瞪了我一眼,說:“以後你出門小心點,又不是小孩子了”!
我唯唯諾諾。大姐拿出一張50元的鈔票給我。
遇到雷鋒了!他媽的!
還是個女雷鋒!雷鋒大嫂!
我感恩戴德的要把字典和梁思成給她,她擺擺手,說自己拿字典沒用。
我執意拉著她要她留下聯絡方式,發誓過段時間還她錢。
好心的大姐擺擺手,走了。
就這樣我拖著疲憊的身軀下了火車。
豈知道,更大的苦難正在等待我。
慢吞吞的跟著人流走,期盼能在出站口矇混過關。
萬幸,在去出站口的路上,就有去深圳方向的火車票售票點,這下好了,省的出站了。
還沒來得及買票,車站的管理人員就抓住我了,要我的車票。
我現在是“三無”人員,無身份證、無鈔票、無銀行卡。
工作人員操著半生不熟的普通話,非要把我送到派出所去。
這下麻煩了。雖然不是壞人,但是進了派出所,沒有證件,還要找我的家長、老師來廣州領我。多現眼的事情。
正在工作人員攬著我的肩膀要往派出所走的時候,一個熟悉的人影出現在我身旁。
日期:2009-9-13 23:43:00
第三章:救我?害我?
她把錢包塞到我的手上,嘴裡還不停的責怪我:這麼粗心,把錢包丟了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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